使用規範
交流園地使用規範(公佈日期:200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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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交流園地禁止下列行為
  1. 直接或間接在討論區上以任何方法從事任何形式之廣告。
  2. 傳輸或發送病毒、或其他任何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
  3. 任何妨礙或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交流園地。
  4. 未經同意收集他人電子郵件位址以及其他個人資料。
  5. 任何透過不正當管道竊取他人帳號及密碼以及存取權限之行為。
  6. 帳號販售或以任何形式轉讓或提供他人使用以獲取利益。
  7. 沒有經過原著者合法授權,即擅自進行資料重製、改作之行為。
  8. 使用不雅、猥褻、有性暗示、誹謗、侮辱、威脅、攻擊、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的字眼。
  9. 人身攻擊,包括不尊重他人或令他人不適。
  10. 引誘、仲介或進行色情或不法交易、媒介或進行賭博、教唆或幫助犯罪或自殺等。
  11. 侵犯他人之隱私,如上傳、散佈或傳輸個人的電話號碼與電子信箱。
  12. 侵犯他人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散佈盜版軟體、提供非法 MP3 或其他形式的音樂檔案下載。
  13. 其他違反本使用規範或不符合交流園地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

二、 文章刪除原則如發現下列任何情形,Openfind 將可能刪除您的文章,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並對文章刪除原則保有最終解釋權。
  1. 散佈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技術資料輸出或使用者住居地當地相關法令內容之文章。
  2. 傳輸或發送任何違反法令、違反網路禮儀善良風俗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文件內容、檔案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誹謗、詐欺、傷害、猥褻、色情 (包括但不限於露點、裸體、情趣用品、性交)、賭博。
  3. 傳輸或發送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資料。
  4. 傳輸或發送幸運連鎖信、垃圾郵件、廣告信或其他漫無目的之郵件,包括但不限於直銷商張貼入會或介紹產品的文章、有營利嫌疑之商品買賣或聯合購買 (例如為某營利商業機構或團體宣傳促銷其收費服務或商品)。
  5. 任何干擾交流園地正常運作或擾亂交流園地文章張貼秩序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張貼負面或容易引發爭議性之文章、無關於該討論區內容者、無關於該討論區主旨的文章、重複一文多貼、短而無實質內容之文章、無根據的網路謠言。
  6. 任何已不具時效性之文章。
  7. 涉及本使用規範第一條所禁止之文章張貼行為。

三、 文章張貼停權規定若您涉及本使用規範第一條或第二條所禁止之文章張貼行為,經 Mail2000 客服中心以電子郵件通知警告兩次以上,仍持續張貼違反規範之文章或圖片,Openfind 為維護全體會員之權益,有權直接暫停您的文章張貼權限一個月,不做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並對文章張貼停權規定保有最終解釋權。(2003.08.04 增訂)

四、 對於您由交流園地取得之資訊或資料,除可認定為 Openfind 所發佈者,如系統公告等,或由 Mail2000 客服中心發表之文章外,Openfind 無法且不擔保其內容之合法性、合適性、可靠性、即時性、有效性、正確性及完整性,您必須自行評量資訊的價值及風險,Openfind 不為使用者自己的決定及使用結果負擔任何責任,亦不作任何賠償。

五、 使用規範修改聲明
  1. Openfind 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規範的權利,修改後的使用規範將公佈在 Openfind 網擎資訊 Mail2000 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
  2. 以上未竟之處,請參考「Mail2000 會員使用條款」及「網擎資訊線上隱私保護政策聲明」。